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评标公示

南浔申苏浙皖至练杭高速公路连接线景观工程绿化施工班组第LHBZ0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2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南浔申苏浙皖至练杭高速公路连接线景观工程绿化施工班组第LHBZ03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州南浔交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班组进行公开发包,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查审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pec.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浔申苏浙皖至练杭高速公路连接线,北起湖浔大道,途径泗州塘村、适溪等村庄,跨东宗线与长湖申航道交汇处,路线打弯与东宗线平行布设,再接浔练公路,往南沿用浔练公路线位与申嘉湖南浔南出口相交,下穿申嘉湖高速公路至湖盐公路。桩号为K5+885.8~K18+360,路线全长12.5公里。景观工程绿化施工包括道路两侧各29米宽(局部除外)范围、中央隔离带绿化及高速南浔南出口道路两侧的景观等。总设计面积约688528m2,其中绿地面积约620807m2,其余铺装、水沟、小品等面积约67721m2。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设3个施工标段,本次招标为第LHBZ03标段:
  第LHBZ03标段:北起K11+577(窑墩角桥),南至K18+360(湖盐公路)。总设计面积约372076m2,其中绿地面积约331211m2,其余铺装、水沟、小品等面积约40865m2。主要内容包括绿化场地清理、种植土回填、绿化种植及绿道、铺装、侧石、花坛、景墙、座凳、护岸、廊架、钢构件、涵管、排水等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主材“乔木类”、“灌木类”、“花卉类”、“草坪类”甲供)。
  第LHBZ03标段:计划工期6个月;保活期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保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第LHBZ01标段、第LHBZ02标段、第LHBZ03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和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萍水路333号御峰大厦53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8日9:3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州市南浔区教育学院(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西路261号)南浔锦绣实验学校东门向南50米1号楼报告厅(2)。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pec.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南浔交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年丰路1388号发展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0572-2909915    邮政编码:31300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萍水街333号御峰大厦5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话:0571-87811982    邮政编码:31001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第LHBZ03标段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  务  要  求

第LHBZ03标段

承诺提供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供本工程在施工需要时使用(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第LHBZ03标段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公路绿化工程的施工项目。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合同协议书、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交(竣)工质量鉴定报告或质量鉴定证书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综合评定表或业主证明材料)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业绩为分包业绩的,还应提供分包协议。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第LHBZ03标段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投标人无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招标人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实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绿化施工工作不少于10年,具有丰富现场管理经验。
2、2016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绿化施工工作不少于10年,具有丰富现场管理经验。

  注:投标人无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招标人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实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中标候选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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