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评标公示

浙江兴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车间废气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9

1.招标条件

浙江兴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车间废气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江兴诺科技有限公司为实现产能扩大,需要新建一套处理能力达10000m3/h的活性炭吸脱附处理系统及辅助车间10000m3/h废气处理设施,以满足环保要求。 

2.2  招标范围:中标后所有前期阶段报批审查及成果汇报工作、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几年(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总包完成过一项工业废气吸附脱附处理装置工程业绩(含设计、采购和安装,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2获取方式:投标人将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证明等扫描件发邮件至419718363@qq.com,招标文件将以邮件的方式发放至各报名单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兴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百川路9-2号

联系人:姚献东

电   话:1395756329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层

联系人:孙潇晗

电话:15355414333


附件: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省咨询).doc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451号